2022 年 6 月。一群年轻人向欧洲人权法院 (ECHR)提出诉讼,声称各国继续遵守有争议的《能源宪章条约》,侵犯了他们根据《欧洲公约》第 2 条和第 8 条享有的权利。本文将规划出此案的潜在成功途径,并特别研究它对《能源宪章条约》日 在欧洲人权法院就 落条款的持续合法性可能产生的影响(如果有的话) ,该条款规定成员国在正式退出后 20 年内仍受条约规定的约束。
案件的可受理性
申请人面临的第一个挑战是确定他们的案件是否有资格在欧洲人权法院受理。根据法院规则,个人或个人团 在欧洲人权法院就 体有资格证明他们是《欧洲公约》违反行为的受害者,并可以证明他们直接受到所质疑措施的影响。这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具有挑战性,因为受害者可能无法指出直接由气候危机引起的具体或个别事件。在这里,这可能更加困难,因为年轻人需要证明 ECT 成员资格与困扰他们国家的极端天气事件之间存在联系。
然而,诺兰德指出,这个案例的新颖之处在于,它不是依靠气候 泰国电话号码库 变化的潜在未来影响(这是处理气候案件的传统方法),而是试图利用已经发生的事件来证明侵犯人权的裁决是合理的。正如施密德所指出的,这一策略应该有助于满足申请人具有“受害者”身份的证明责任。然而,这并没有回答如何证明所讨论的天气事件与各国继续加入多边条约之间存在联系的问题。
一种有用的方法是采用德国法院在Neubauer 等人诉德国一案中提出的关于子孙后代权利的论点。在此案中,原告辩称,德国政府在气候方面采取的行动不足将侵犯他们根据德国宪法享有的权利。法院裁定,生存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护子孙后代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保护化石燃料投资将对子孙后代产生不成比例的影响。随着气候变化的最坏影响逐渐显现,他们不太可能充 第二组文章构成了本期的焦点 国际法律史 分享受自己的权利。 因此,似乎可以辩称,ECT 对气候行动对子孙后代构成的威胁,特别是考虑到 20 年的日落条款,可以成为申请人是“受害者”的证据之一。
保护子孙后代权利的概念已经存在了几十年
可以追溯到菲律宾的 Oposa v. Factoran 案。如果《欧 邮寄线索 洲人权公约》对这一概念持赞成态度,它将会放宽诉讼资格要求,即申请人可以专注于未来和可能的威胁,而不是关注可能或不可能直接归因于《能源宪章》的当前事件。